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1500007240314B/2025-0000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 名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 主题词: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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