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3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招投标工作行政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8日前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同时抄报市对口行政监督部门。市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的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效果。
二、各县(市、区)、功能区发展改革局、市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制度清理、随机抽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以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等,并填写省发改委文件附件1、2、3,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市发改局(法规科)。
三、为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发展改革局、市行政监督部门指定1名具体负责业务的同志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名单请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局(法规科)。
附件:粤发改法规函〔2022〕1308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水务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谢辉军,0660-3299828)
附件: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