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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500456909028A/2023-0044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21
名称: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何种身份证明材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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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何种身份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23-08-21  浏览次数:-

  依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不动产登记,提交下列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1.境内企业法人、境内经营性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境内非经营性其他组织: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港澳台及境外法人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有关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