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动产继承登记是转移登记的情形之一,是因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属于遗产的不动产所办理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继承登记有以下情形:
1.继承、遗赠事实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
2.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事实未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
索引号: | 12441500456909028A/2023-001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名称: | 继承登记之什么是不动产继承登记?不动产继承登记有哪几种情形?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
主题词: |
答:不动产继承登记是转移登记的情形之一,是因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属于遗产的不动产所办理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继承登记有以下情形:
1.继承、遗赠事实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
2.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事实未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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