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登公〔2023〕77号
兹有申请人胡展星申请继承胡泽丰的财产,我中心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汕登公〔2023〕77号
兹有申请人胡展星申请继承胡泽丰的财产,我中心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权面积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1 | 胡泽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大马路后巷B栋底层第六号 | 粤房地权证汕房交字第0200017706号 | 31.9 平方米 | 非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