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汕登公(2022)31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236号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索引号: | 12441500456909028A/2022-0046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
主题词: |
编号:汕登公(2022)31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权面积 | 用途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1 | 林爱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春晖小区临街第一栋第七号门市之一 | 粤房证字第2687569号 | 27.34平方米 | 住宅 | (2013)汕城法执字第121号之五 |
2 | 林爱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春晖小区临街一栋7号门市之二 | 粤房证字第2687570号 | 27.29平方米 | 住宅 | (2013)汕城法执字第121号之五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236号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方式:0660-32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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