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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500456909028A/2022-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02
名称: 为什么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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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05  浏览次数:-

问:为什么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答: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原有的分散多个部门登记,由于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重叠或漏登,容易导致农林等不同用途土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诸多矛盾纠纷。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不动产物权。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