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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500456909028A/2022-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1-10
名称: 继承人房屋遗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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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房屋遗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对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的,提出了具体的办理程序。自然资源部也公布了个人未经公证办理房屋继承登记流程优化图(转移登记)。因此,房屋继承申请过户(转移登记)可按上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