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公布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市房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与创新,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到位。通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信息与形式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作用。
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房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可行性、规范性及透明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和手段进一步拓宽。发挥网络宣传平台作用,在互联网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专栏,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和四楼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栏,建立以互联网专栏、大厅宣传栏为主要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四是接受监督,严格考核,全面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成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做到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参与地方政府的公务、政务评比,虚心接受公众评议与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和组织机构等信息。
公开了我局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权限、所受理的业务范围、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房地产权属登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登记等内容。
(三)房地产法规规章等信息
公开了作为汕尾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有关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四)各类业务服务信息指南
公开了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审批、备案事项的服务指南。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汕尾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职责、制度以及办事指引的认识与了解。
二是通过设立办公楼一楼和四楼大厅公开专栏,在局驻市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发放办事指南宣传册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今后如有人申请将依照《市房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及时公开并答复办结。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严格保守涉及国家秘密、对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问题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高、思路滞后、力度不大的问题。二是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系统性、服务性上有待增强。从公开栏和网上公开的内容看,还存在公开信息滞后、针对性和服务群众咨询需求差的问题。三是利用网络进行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宽泛,信息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信息发布相对迟缓的问题比较突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加强宣传,完善功能。进一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局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