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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24143XP/2026-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2-02
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七号)
文号: 汕财采决〔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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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七号)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

  CLZ0125SW00ZC40

  二、项目名称

  汕尾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佑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头肖管区上海路东侧

  被投诉人1: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成业路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被投诉人2:汕尾联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中央商务区站前路东侧万象公馆二栋501单元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5年11月26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汕尾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项目编号:CLZ0125SW00ZC40)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理论考场选址评分因素及梯度设置不合理;2.招标文件“包组1、包组2兼投不兼中”规则违法;3.泄密赔偿条款设置不合理;4.报价得分权重不合理;5.强制要求全新设备强增采购成本,缺乏必要性;6.理论考试考室租赁费最高限价缺乏依据;7.科目三考试线路加装全覆盖监控条款违法;8.非核心区域音视频存储三年条款不合理;9.设备参数、需求预估及系统配置违法不合理;10.采购包3科目三考场路线设置要求不合理;11.运营评价、增值服务、风险分担等条款违法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11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