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汕知法裁字〔2026〕001号 | 潮州市潮安区沅盛贸易有限公司与卓鹏都(陆丰市南塘镇集诚摩托车配件店)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潮州市潮安区沅盛贸易有限公司 | 卓鹏都(陆丰市南塘镇集诚摩托车配件店) | 92441581MA54QHQK7Y |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现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侵权行为,但无法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侵权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等规定 | 责令被请求人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侵权产品。 | 汕尾市知识产权局 |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