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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财政局与工商银行汕尾分行签约 建立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
2009-02-19 00:00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月18日下午,市安监局、财政局与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举行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我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实施。副市长陈样新,各县(市、区)安监、财政、公安、经贸及银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这一仪式。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将资金专户储存,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这些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陈样新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市安全事故总量逐年减少,但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个别业主经济能力有限或有意逃避责任,常常在发生安全事故后逃逸,把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全部推给地方政府。他强调,全市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安监局、市财政局要尽快制订全市有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施对象、存储标准、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增强政府预防和处置事故的调控能力,加大宣传、检查和督促力度,积极推进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要认真落实财政金融纪律,加大对风险抵押金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规范操作,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机制。(记者 魏伟生 唐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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