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汕尾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同意评审组织单位及现场评审单位对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意见,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现予公告。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认真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投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标准化的意识和素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实现安全发展目标。
2024年6月1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