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市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反馈会后,局党组按照整改指引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明确深化整改方向,定期开展巡察工作调度,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牢牢扛起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从自身改起,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改,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协调督办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党组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围绕各自承担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完善机制、抓好整改。各级各单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深刻对照剖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局党组全面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剖析、深入反思,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方案清单台账,建立三清单,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按时保质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落实有差距
1.关于“破解企业技术人才‘招工难’和大学生群体‘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的办法不多,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用好“服、招、引、用”四篇文章,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今年以来,组织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服务专员到企业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活动165次,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94人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9人。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36场次,解决企业用工11125人次(其中解决园区企业用工3404人次)。组织6次外出招聘活动,发动我市信利半导体、南海海缆有限公司等企业赴湖南湘西、广技师等地区和学校参加双选活动。举办毕业生、中小企业、家政、餐饮等直播带岗专场招聘11场。二是想方设法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3次召开全市就业工作调度会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会,印发“稳就业17条”《汕尾市“民生十大工程”行动计划》,落实落细“促进就业九条”“稳就业17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和服务支持。2024年上半年开发岗位1188个,组织见习253人。实施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开展“人社局长千企行”活动56家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任务。
2.关于“局党组对就业创业资金的拨付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了解、督促指导不到位,推动项目乏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集体领导,高位推进就业创业资金支出工作。每月调度就业创业资金使用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就业资金支出工作,并适时开展抽查活动。召开巡察存在问题整改专题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资金调度督导。分管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督导,先后召开6次会议,组织开展多场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详细讲政策项目和申请手续,使企业和劳动者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截至2024年7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已送财政部门审核支付就业补助资金金额4899万元,资金指标使用率为98.3%。
3.关于“执行‘三项工程’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截至2024年6月,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5094人次,完成省年度任务50.94%;开展“粤菜师傅”培训776人次,完成省年度任务55.43%;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622人次,完成省年度任务57.95%;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4136人次,完成省年度任务51.7%。累计备案认定机构达到23家。涉及纺织服装、汽车、农业、健康、养老等产业领域,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种达57个。二是推进“粤菜师傅”工程,截至2024年6月,建设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省级“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全市6家职业(技工)院校开设全日制中式烹调等“粤菜师傅”专业,2024年计划招生中式烹调等“粤菜师傅”专业460人。遴选新秀名厨参加2024年“粤菜师傅”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暨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推动水唇镇客家特色美食研究和发展项目基地,建设美食展览馆、实操及研发中心。三是组织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增设“养老服务”工种,目前,已设立汕尾市吉仁康职业培训学校,设立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工种。印发出台《关于下达2024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定下全年培训总基调、总目标,举办2024年陆丰市“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培训班,组织汕尾技师学院联合华侨管理区开展“南粤家政 送教下乡”活动,开展妇婴护理等培训,帮助更多妇女和农村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推动“南粤家政”下基层,指导家政服务超市,在明珠广场等开展家政技能人才就业供需会、残疾人员与戒毒康复人员招聘会等招聘活动,面向不同类型的劳动者提供家政服务岗位,对有从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推介等服务。利用“汕尾市在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每月举办1场“南粤家政”助力乡村振兴网络专场招聘会。
4.关于“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汕尾技师学院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整改工作。二是对基地及设备进行优化调整,避免资源浪费。三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孵化基地资产进行审核,并将依据审核结果提交退出和注销程序。
5.关于“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发布《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人才公告》等公告,招引卫生人才200人,教育人才59人,综合人才6人。二是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锻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发布了《2024年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公告》,招引10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组织部门也持续跟踪培养。三是参加202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四是开展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设立工作。2024年3月省人社厅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6家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设站数量比2023年翻一番,同时实行县区站点全覆盖;指导深汕中心医院、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研究院汕尾分院2家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省人社厅备案通过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目前,我市共有23家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
6.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一是开展调研专题分析研究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设立事项,积极主动对接省人社厅、兄弟地市人社部门和市委编办等单位,了解上级对口部门及兄弟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形成论证报告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加强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员的培养力度,优先挑选符合仲裁员任职资格且具备较扎实知识储备,拟聘为专职仲裁员。同时发动辖区内工会和企业代表、律师等各类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仲裁员培训,进一步壮大我市仲裁员队伍。三是出台《汕尾市劳动争议仲裁员等级制度》,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员等级管理。
7.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加强劳动监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市人社系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提升培训会议,派员参加“全省人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全面提升人社执法人员素养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成功完成与省厅对接工作。印发平台工作情况通报,对预警平台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推进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工作;三是对2021年度全省人社工作综合考核中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指出的10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并印发有关通知,要求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对考核扣分问题开展倒查“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关于全市各县(市、区)源头治理欠薪工作调度情况的通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印发《汕尾市关于规范基层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台账的通知》,规范基层用工检查管理台账,强化保障支撑,全力推动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取得实效。
8.关于“防范化解新业态矛盾纠纷能力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强化与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协作,加大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巡查力度,把劳资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与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新业态常态化监管,印发《汕尾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关于开展网络餐饮平台新业态常态化监管的通知》,选派1名业务骨干担任市快递行业党委委员。二是强化新业态用工预警监测,通过“粤省事”“12345”等多种维权投诉举报渠道,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回应、及时处置。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制定《关于做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强化新业态用工协议签订工作,明确新业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在源头上预防劳资纠纷的发生。指导督促新业态平台或合作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积极宣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组织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签约新型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合作协议》,在人社网站提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书面协议参考文本》供各类型平台企业参考。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印发《汕尾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方案》,促进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成熟定型。四是常态化跟踪新业态用工单位及用工情况,强化劳资纠纷舆情引导和管控,局党组定期听取全市新业态用工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新业态用工关系和劳资纠纷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约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增强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意识,确保劳动者基本权益落到实处。
9.关于“覆盖全面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每年召开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推进会,部署年度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二是强化协助配合。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缴工作稳步推进,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三是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质增效。印发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促进养老保险提质增效。印发实施《2024年汕尾市民生发展工作关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细化工伤、失业保险工作措施。局领导带队到县区开展工作督导,指导县区选好试点镇和重点村,制定县区工作方案和镇(街)试点工作方案,将更多有条件的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应参保未参保职工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四是强化社保政策宣传讲解。线上通过“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善美社保视频号、政务服务“云直播”等平台持续做好社保政策宣传解读,进园区进企业、进村入户开展社保政策宣传。五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督导力度,实地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社保参保缴费。我市2020、2021、2022、2023年连续四年与广州、深圳、东莞共同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考核A等次。今年我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进度均超时序进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66万人(含离退休),完成省下达任务138.31万人的100.25%。
10.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审批职责、跟踪服务不到位,出现‘违规发放’和‘应发未发’”问题。
一是坚持以案为鉴,加强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对照检查,组织人员对经办流程进行细化,强化风险防控手段,切实防范同类案例再次发生。二是规范资格认证流程。印发《关于做好汕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资格认证流程,细化全市资格认证经办流程,织密安全网,取消退管单位协助批量认证方式,大力推行“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生物特征识别网络认证渠道,避免死亡冒领风险。三是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比对,与卫健、民政部门定时共享火化、医学死亡等信息,对于已死亡退休人员及时停发待遇,切实防范死亡冒领情形。四是印发《关于强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一次性待遇风险防控能力的通知》,规范业务办理材料标准,细化前台经办审核要求,强化死亡待遇申领风险防控措施。五是加强经办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对待遇多发错发等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11.关于“失业保险待遇出现‘应发未发’”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指出的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已全部逐一整改完毕。二是进一步完善失业金申领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陆丰、陆河、海丰社保局与当地就业中心建立失业登记人员数据共享机制,获取相关失业人员失业登记信息,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主动推送待遇领取提醒信息,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享尽享。三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通过“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政策群众知晓度,让更多参保人知晓相关政策,便于符合条件有需要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相关待遇。四是推广人社业务综合柜员制,做好失业“一件事”打包办,在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同步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做好一站式服务。
12.关于“稳岗补贴执行不到位,存在相关预算执行率低、未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等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市县联动走进企业,解读政策和指引,面对面为企业析疑解惑和排忧解难,宣传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集中政策宣讲会,就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和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专项行动资金清理要求进行解读,以及对稳岗返还相关惠企政策进行培训。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线上宣传,充分利用人社局官方网站、“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等,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发布申领操作指引、申领渠道等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在各类企业用工招聘会现场设置“人社政策咨询”服务点,包括专门设置了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咨询点,宣传该政策的申领操作指引、申领渠道等,现场解答企业群众的业务咨询。会同市、县区两级社保部门深入各县(市、区)有关重点企业、民营教育机构宣传包括稳岗返还在内的人社政策,当面析疑解惑。三是优化经办服务。严格按照省新出台的经办流程,采取“免申即享”服务方式,依托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稳岗返还网上办理、网上申领。同时,对线下申请的,通过设立专门窗口,抽派精干力量,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资金早落地,企业早受益。
13.关于“社保基金未按规定计息”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执行工作领导,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二是主动跟市财政部门和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我市社保基金存放情况和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情况,并已全部补计利息,所有账户都执行三个月整存整取优惠利率(1.1%)。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为人社系统实施“百千万工程”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存在短板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局党组成员针对分管业务逐一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召开2024年全市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尤其是吸取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议、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强化党纪党规的学习。四是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学习、集中朗诵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通过旁听庭审、红色革命基地接受纪律教育、召开年轻干部廉洁谈话会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五是强化下属单位监管,安排党组成员列席汕尾技师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市社保局、市就业中心、汕尾技师学院列席等列席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督促把关,确保组织生活质效。六是紧盯重点节日节点,每逢重大节日前,通过党组会议及支部会议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发送廉政短信,进一步增强党员规矩意识、法纪意识。
2.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市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考点座谈会,强化管理。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秩序,提升充实督导人员队伍,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督导。二是加强就业培训及专项资金督导,定期到基层人社部门调研指导,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做好职业技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畅通职业技能补贴申报渠道,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定期到对德昌、信利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其积极开展培训和评价工作。四是健全制度建设。印发《汕尾市2024年“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工作要点》《汕尾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主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截至目前,累计备案认定机构达到23家,涉及纺织服装、汽车、农业、健康、养老等产业领域,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种达30个。五是经第三方审计,指出问题涉及三个单位的资金已全部追回。
3.关于“自设名目发放补助补贴”的问题。
一是对汕尾技师学院印发的奖励办法进行废除。二是对汕尾技师学院政策依据不足且自设名目发放补助补贴奖励共计4万元进行清退。
4.关于“市人社局2笔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市人社局机关2笔往来款已根据财政结算评审结果于2024年4月25日支付完成,已完成项目财务结算。
5.关于“汕尾技师学院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一是汕尾技师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长期挂账未清理专项工作小组。二是内部财务人员对款项进行自查清理,列出明细。遵循“先易后难、分批分类、先内后外”的方式,通过面对面沟通、电话联系及发送信函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款项相关方取得联系,协调结算工作。三是委托汕尾日报登报公告,扩大知晓范围。四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数据进行询证、审核鉴定,出具审计报告,将根据审核鉴定结果做出账务调整。
6.关于“对下属单位缺乏主动监管,廉政风险点防控不细化不深入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成员针对分管业务逐一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与局属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下属各单位参照局党组做法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强化下属监管,安排领导参加汕尾技师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汕尾技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局党组安排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市社保局、市就业中心、汕尾技师学院列席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质效。三是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针对制度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办事程序,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如修改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工伤保险高风险重点业务审核支付细则》等一批管理制度。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议、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强化党纪党规的学习。五是开展以案促改,做好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每月出台主题党日工作方案,每月安排支部党员集中朗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签订廉洁家风承诺书,支部书记作纪律党课。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尤其是吸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人社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六是加强社保经办业务岗位培训,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全市机关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等业务培训,细化业务经办工作指引,严格审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进一步拉紧廉政风险“预警线”。七是针对案件发生的业务模块,加大关键材料审核力度,印发《关于强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一次性待遇风险防控能力的通知》《关于做好汕尾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全市资格认证和死亡一次性待遇业务的经办流程,进一步织密安全网。八是通过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针对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冒领的风险,推广粤省事等生物特征识别网络认证方式,加强数据共享网络建设,防止社保待遇多发错发、虚假身份证等情形出现。积极与卫健、民政、司法、医保、公安等部门协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户籍注销信息,进一步补齐共享数据网络拼图。
7.关于“对市考试办考务费用领取不规范情况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费用领取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研判,对不规范的金额全额退还。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三是树牢“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考务费的相关标准,发扬勤俭节约精神,节约考试成本。
8.关于“指导下属单位民主议事工作不到位,汕尾技师学院对党委会议及时记录工作不重视,造成相应会议材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汕尾技师学院对党委会议记录缺失情况在党委会议进行通报,对原会议记录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调整为责任心强、业务较为熟悉的人员作为会议记录人员;二是汕尾技师学院出台制度,严格会议记录的审批程序,党委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将会议纪要、记录送交所有班子成员审阅,审核无误后才予以印发。
9.关于“整改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司法部门、人保健康公司、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核实社保基金垫付人保公司亏损存在不合理性的实际情况。二是强化协商处理,征集各部门各单位解决有关意见,研究妥善解决措施,持续跟踪落实,推进问题妥善解决。
10.关于“整改改了又犯”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指出事项进行排查,向相关科室下发《提醒函》,进行批评谈话,督促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规范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中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每月更新督导一次巡察整改进度并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三是成立中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员,层层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四是出台《市人社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级清单》《2024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度。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人社系统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人社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推动支部书记党建责任落实。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能力。制定《市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程序,涉及“三重一大”及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层层审核把关并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五是对借用人员调整回原单位工作。
11.关于“整改浮在面上”的问题。
一是强化多方核查,核实疑点数据死亡时间及是否存在多发待遇等情况。二是根据核实的情况,暂停发放待遇并发送追缴通知书,要求参保人家属限期将多领取的养老金全额退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追回多发待遇。三是加强基金风险管理,定期比对民政、卫健部门共享的火化、医学死亡等信息,及时暂停已死亡人员待遇,确保基金安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为人社系统开展“百千万工程”提供组织保障不够有力
1.关于“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机制。由党组书记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中心理论学习组织体系。二是出台《2024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内容篇目,今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场次。三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巡察点出的理论学习问题进行通报。四是加强对集中学习研讨会材料审核,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开展人社大讲堂、社保大讲堂等学习活动,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培训,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
2.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及文件要求,今年先后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理论学习、开展谈心谈话,一把手带头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并将文件送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会议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领导参会列席监督指导。会议中,班子成员围绕主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共进步,相互批评促团结的目的。并于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清单。三是2024年1月前,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列席一个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3.关于“民主集中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检视局党组在自身建设、履行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升集体决策效能。二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会前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并邀请其列席参会指导;涉及干部招录招聘、调动交流、提拔任免等事项的,均按程序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后再执行。三是党组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记录、专人管理、定期审核,缩短会议纪要印发时间。四是修订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
4.关于“落实议事规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倒查审核,对巡察指出事项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进行补充说明,以作佐证。二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定《市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会议记录人员批评教育,进一步严肃工作作风,落实文稿专人审核制度,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完整,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5.关于“未及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问题。
一是结合人社实际,完善更新出台《市人社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级清单》,明确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委员等的责任。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人社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压实党组织书记责任。三是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有关党建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人社系统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出台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清单。
6.关于“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市人社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采用会议述职+书面述职的方式对22个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对会议述职的9个党组织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点评。二是结合会议评议分数及日常各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情况,经局党组会议及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审定,评定市社保局党总支等10个党组织综合评价为“好”。市人社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等12个党组织综合评价为“较好”。三是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纳入《市人社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级清单》以及每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长期执行。
7.关于“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出现选举人数不足、时间矛盾的党支部进行审核复查研判,同时,对相关支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办市人社局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作党务知识专题授课辅导,围绕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讲解培训。三是出台市人社局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指引,指引各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8.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政策学习资料选编,发放至局党组成员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干部人手一份,在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并规范做好会议纪要和记录。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通盘考虑,分批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今年来,局党组研究提拔晋升配备干部共9人,调整优化配置科室负责人5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做到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锻炼。开展人社大讲堂专题培训讲座、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多场次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9.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不严”的问题。
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成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用工工作专班,分设三个小组到县区进行调研,并发放通知到各地和有关单位对用工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规范用人指引,有序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二是排查梳理本系统劳务派遣人员,分批分类带头规范用工。三是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兼任多岗位工作人员调整回任职岗位工作或者调整任职。四是对长期未交流轮岗的进行轮岗交流。
10.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梳理印发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等政策学习资料选编,组织专题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于反馈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认定不准确的问题重新审核档案,开展调查核实,重新认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
11.关于“开展‘三会一课’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开展“三会一课”不够严格的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二是各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对照市委巡察反馈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防止“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出现。三是以局机关党委名义每月印发出台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明确2024年每月“三会一课”内容指引,确保各支部学有方向,各支部均按照指引开展“三会一课”。四是出台《市人社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级清单》,明确党组、机关党委、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各支部书记为支部第一责任人,带头规范执行党内制度。五是出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党建督查工作办法》,每半年对各支部台账进行检查指导。
12.关于“未按规定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一是发挥局机关党委统筹作用,坚持一月一主题,每月出台一次主题党日方案,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以学铸魂强党性”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方案,指导各支部每月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局各党支部围绕方案指引,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制定《市人社局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市人社局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级清单》,将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纳入重要内容。四是坚持每半年常态化对各支部党组织生活情况开展督查。
13.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重新审核把关发展党员相关佐证材料,并进行研判处置。二是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支部记录人员、经办人员等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出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制度》,明确发展党员流程、步骤和环节,印发流程图,确保各支部对发展党员业务熟练于心,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四是梳理市人社局递交入党申请书及积极分子人员队伍,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研判工作。五是市人社局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作党务知识专题授课辅导,对发展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讲解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人社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汕尾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下属单位管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强化作风建设。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逐步解决的,集中攻坚、加强督办,力争尽早完成整改;对需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机制,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四)强化成果转化。聚焦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人社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省委赋予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的新定位新使命,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做实做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民生发展工作,用更多有温度的举措,更暖民心的行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汕尾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660-3600882、3362955;
邮政信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rsjsw@163.com。
中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