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50324 20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要闻
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度专(兼)职仲裁员注册培训班的函

 

 

汕人社函2016268

 

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度专(兼)职仲裁员

注册培训班的函

 

惠州、梅州、汕头、揭阳市人社局:

根据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仲裁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仲院函[2016]13号)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节省资源,增进交流,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经惠州、梅州、汕头、揭阳、汕尾五市友好协商,培训班实行轮流举办,去年是第一年在汕头市联合举办,今年是第二年轮流在汕尾市举办,经协商决定于2016530日至61日联合举办专、兼职仲裁员注册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三天。培训班师资特邀请省人社厅仲裁处(院)派三名领导专家前来授课。现将举办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惠州、梅州、汕头、揭阳、汕尾五市已获人社部颁发仲裁员证的仲裁员。

二、培训时间

2016 530 61,共三天,30日上午1130前培训学员报到,报到地点在汕尾市区维也纳酒店汕尾城区店一楼。

三、培训地点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实训楼四楼

四、培训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分析、仲裁信息及管理,新类型案例研讨等。

五、授课专家

邀请省人社厅仲裁处(院)领导专家。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仲裁员注册培训的对象,请各市按通知地点安排报到。

   (二)惠州、梅州、汕头、揭阳市参加培训班学员的住宿、餐费、差旅费由所在市负责。

(三)培训期间,培训学员统一穿仲裁服装,佩戴胸徽。

 

联系人:周茂生   联系电话传真3363516  13828986992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5 月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省人社厅仲裁处(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0-3362955  传真:0660-3361990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45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