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乡居民以及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房产中介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缴费方式: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可以在广东省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便捷,可绑定银行卡按月自动扣费,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或前往税务窗口按月缴费。
(二)缴费灵活: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中断不会影响权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足最低要求(目前为15年,2030年后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延退政策执行),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与企业职工相同。
(三)参保缴费途径
1.现场办理: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及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税务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粤省事小程序:税务→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缴费登记→开始办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代扣社保费银行卡)→确认信息并提交。
二、申领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2023年8月份之前已成功申领的,每月按个人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2023年8月份之后首次申请的按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四)申请途径
1.现场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属地政务服务大厅(如汕尾市直和城区参保的,在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人社专窗)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s://www.gdzwfw.gov.cn/)。
(五)申请程序:所需材料为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详见线上办理网站)。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上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