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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04 15:1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明政治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研究巡察情况反馈意见,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是全程跟踪跟进,确保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以严改实改的态度、真改深改的决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落实整改办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定期调度,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目标倒逼过程,以责任倒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当下改”与“长久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把经验提炼固化为推进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同时,深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从制度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确保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统筹推进“三农”工作落地落实有差距

  1.关于“重学习轻贯彻”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以学习成果指导调研实践,形成《汕尾市乡村振兴深调研报告》等报告,全面总结“三农”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三农”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印发《汕尾市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 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汕尾市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实地核查,排查整改农村厕所存在的问题,将全市农村厕所信息录入省“厕革助手”小程序“回头看”模块。同时,组成10个督导组,分赴6个县(市、区),对40个镇(街道)40个行政村辖内的户厕、公厕进行实地核查。四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粤政易工作群等平台开展个人自学,把书本学与现场学、线下学与线上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2.关于“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将党建工作单独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事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在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剖析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根源性问题,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纠正“四风”。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稳住农业基本盘,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呈现各美其美、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打造了城区“蚝情万丈”、海丰莲花山生态康养、陆丰滨海走廊、陆河温泉之旅等一批远近闻名的乡村振兴综合体,2个村荣膺“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称号,4个村获评“广东特色名村”,2条线路入选“广东乡村精品线路”,逐步形成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8月18日,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谋划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2023年3月,在广东省第三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总决赛上,陆丰市代表汕尾市出战以最高分成功获得全省6强县(市、区)。同时通过强化党建引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加大对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特别是“三无”社区)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年集体经济“零”收入村。三是推进“党建+粮食安全”,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推进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2022年汕尾市粮食安全行动方案》,扎实推动粮食生产工作,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完成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复耕率100%。持续做好畜牧业稳产保供工作,全市畜牧业生产稳定,生猪价格持续回升,鸡蛋、牛奶等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充裕。制定《汕尾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大力推进生猪、荔枝两大产业数字化,实现降本增效。培育打造标准化蔬菜种植示范基地,5G现代农业创新生态运营中心以及汕尾市数字农业5G云平台等三个平台,提升全市数字农业发展水平。聚焦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实镇、村党组织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责任,落实防止返贫“双向”监测帮扶机制,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落实开发式帮扶,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落实就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帮扶,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及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专题调研,形成《中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调研报告》。重新修订《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转变“重业务、轻党建”倾向。

  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及时对下属情况监管缺位问题进行反思,深刻剖析其根源性问题,同时按《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上级监管和内部约束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强化执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二是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和各下属单位管理办法、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明确下属单位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压实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干部人事管理,严格财务资金管理,严格国资资产使用管理;修订完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每届任期内对下属单位全覆盖开展内部审计,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4.关于“抓党建工作缺少表率作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主责意识,党组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形成大抓党建的政治共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巡察整改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建、干部队伍等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严格规范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履行抓党建的主责意识和引领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与挂点支部学习讨论、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带头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四是开设“周末课堂”。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围绕时事政治、党务知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渔业、畜牧、海上综合执法等内容自选课程,每两周开展一期。五是打造“轻骑兵”党员服务队。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从市直和省农科院驻汕专家、各级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专家中选用优秀人才,组建“轻骑兵”党员服务队,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六是组织召开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局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做好2022年度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七是严格按照“党支部自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定等次-党委确定等次”的程序,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星级党支部和星级党员考评工作的通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党员、支部评星定级工作。

  5.关于“对全市农’工作基本盘底数不清”的问题

  局党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印发《汕尾市撂荒耕地复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汕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拉网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全市撂荒耕地复耕、高标准农田建设、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等有关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准确掌握全市“三农”工作基本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开展自查,抓好整改完善。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同志,深入海丰、陆丰等县(市、区),抽查撂荒复耕进展及实际情况,对存在个别复耕不到位的撂荒点,要求所在镇对标对表抓紧落实整改。二是对2019-2021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数据进行核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调度工作的通知》,重新调度统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布情况,牢牢掌握“三农”基本盘。制订印发《汕尾市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汕尾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发展特色种养型、综合服务型、优质物业型、稳健投资型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五个抓手”“六大行动”“七项严管”“八类政策”等丰富措施,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实施“两村”综合整治,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挂牌督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四是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形成《汕尾市乡村振兴深调研报告》等报告,全面总结“三农”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关于“乡村振兴牵头抓总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市委农办对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抓总作用,牵头制定《2023年汕尾市乡村振兴大会战工作方案》《关于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强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使用督导。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开展资金项目进度跟踪督促,联合组成督导组实施现场实地督导,并约谈支出进度慢的县(市、区)有关部门。三是严格落实村内道路建设进度一月一调度,安排专人负责每月调度表与省“村路通”小程序数据汇总审核。印发《关于对村内道路建设和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相关工作开展督导的通知》,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实地了解各地工作进度。四是印发《汕尾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研的通知》,针对确权证未发至农户、“难点村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确权信息不准确等三大问题开展走访调研、排查核实,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整改,推进确权登记扫尾工作。

  7.关于“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压实局党组责任,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凤山红灯笼”荔枝获得国家热带作物品种审定,引进陆河县祖代原种猪场已投产,组织申报陆丰黄牛、陆河华南中蜂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获得认定;引进海水种苗厂,打造油占米、蔬菜、荔枝、麻黄鸡等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成丝苗米良种良法基地。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增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推进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培训农机实用人才。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对照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汕尾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分十个方面系统规划我市农业农村未来“五年”的工作方向。同时按照上级各项部署规划,坚持党建引领,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抓实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各项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2022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1.07亿元,同比增长7.4%。2021年度广东省乡村振兴考核获评优秀,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片区荣获第一名。一批国家级的示范试点花落我市,陆丰市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海丰县入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在农业科技、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三防等方面工作获得省农业农村厅的表扬。

  8.关于“海洋和渔业发展职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主动扛起主管部门责任,将渔业渔政重大决定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同时充实有关科室人员,设立渔业和海洋牧场专班。二是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汕尾市加强“三长制”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权责明晰、协调高效的“湾长制”“港长制”“船长制”和渔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三无”船舶行动,加强智慧海防建设,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海上违法行为,筑牢海上安全防线,进一步提升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做好我市海洋牧场规划工作。启动《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专项规划》(2023-0235年)编制工作,草拟《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开展海洋牧场适宜性和渔业全产业链专题研究。推进风渔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以更高起点做好招商引资,利用各项招商活动积极对接海洋牧场、预制菜等行业龙头企业。四是每周落实海域执法巡查,及时将渔业案件按照渔政渔港管理、安全生产、违法捕捞、违反船舶检验管理条例等具体事项进行分类、归档。下发《关于加强海洋执法监管的通知》,制定《汕尾市海域执法保护监管工作方案》,建立海域执法巡查长效机制,明确执法监督内容和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海域执法督察,对支队及县级大队关于海域执法情况、“三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加快渔港规划建设。指导沿海县(市、区)加快渔港规划建设,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加紧开展渔港规划设计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纠正“四风”不够彻底

  9.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局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研讨暨年度总结会议、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三是制定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方案,采取“四个一”措施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即开展一场专题研讨,组织一场现场观摩、举行一场警示教育、组织一场廉政文化宣传;组织学习忏悔录选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更新“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内容,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10.关于“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视不足,相关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照违规事项举一反三,清理清退有关费用,印发或修改相关财务制度,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同时落实对有关负责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1.关于“局党组为民服务意识弱化”的问题

  一是结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党员为民服务宗旨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党建共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亲三心”“五进五定”和党建共建活动,动员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基层所需、群众所盼,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破难关。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核清核实近年来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打通惠农“最后一公里”,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对2019-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核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2019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派出7个督查小组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并抽查部分农户核对发放情况,确保各年度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12.关于“党员缺管失管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专题调研,形成《中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到市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图书馆等红色教育点参观学习;结合“巴士党校”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沁园、红草新村村等红色教育点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

  13.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够优化”的问题

  按照《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借助各党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对局各党支部进行优化,切实将党支部建在科室上,2022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成员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14.关于“党员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压实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责任,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和流程,鼓励引导非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达到条件的,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对个别岗位人员进行轮岗调整,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15.关于“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转发《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将日常党建业务工作单独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事项,做实党组前置把关审核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局党组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抓住科学设置、督促指导等关键环节,坚持思考在前、谋划在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推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提供有力保障。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工委“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指引,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支部把握国庆节点,认真开展“返乡走亲”活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根据党费收缴比例、党员职务身份及收入,核准党员应缴纳的党费数额,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内容、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转发《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三是组织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实现了预期效果。

  17.关于“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人才工作列入党组日常事务议程,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加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和各下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增加农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22年新增农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9名,全市现有在岗农业技术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230人,比2020年翻了一番;评审出乡村工匠职称人员63名,成就一大批民间专业人才,全市有农技人员332名。二是推进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技能培训,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组织农技人员参加在韶关市举办的全省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创业富民主题培训班。全市农业职业技术能手、省乡土专家与比2020年相比翻了几番。三是结合我局和全市“三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合理组建、搭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022年新招聘涉农专业硕士研究生3名,下属事业单位2名同志获得2022年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高级农艺师”副高职称。四是组织未取得执法证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5人通过考试并已取得执法证。举办2022年度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纪律教育学习月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培训,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敏感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举办全市海洋综合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制定支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从支队各执法人员中抽调人员参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前往一线执法的覆盖率和行政执法效能。六是协调统筹执法力量。从2022年起支队计划安排年轻干部轮流参与执法实践,特别是对新招录且取得执法证的公务员优先安排到一线参与执法。

  (四)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18.关于”局党组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局党组统筹抓好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的作用,压实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督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突出问题整治督导工作的函》,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中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走访督导,并要求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分别形成情况通报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厕所摸排工作调度会,通报各县(市、区)农村“厕所革命”存在问题,并对加快农村厕所摸排及问题整改作进一步强调与部署,要求各地要在认识提高上、问题整改上以及建立长效机制上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农村厕所问题整改工作。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会议,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审计问题整改,一并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四是强化督导,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督促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已上报整改工作情况,完成问题整改任务。五是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金融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各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实地调研,重点关注示范带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目前调研工作正在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努力,我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局将牢固树立持续巩固、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学细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推进后续整改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将着力抓好巩固提升和工作深化,不断扩大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则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成果应用。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同“三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部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市发展定位和目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粮食生产主动权,持续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着力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力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一以贯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强化人才支撑,不断提升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本领,全力推动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289966;邮政信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16400;电子邮箱:swnyj988@163.com。



中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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