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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基金会可以用自然人的名字作为字号吗?
2026-04-24 09:29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 根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基金会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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