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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不能用招标的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
2024-09-10 11:54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

  “招标”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是指在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交易中,由发包方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通过竞争及签订合同的形式选择承包人。

  选拔党支部书记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书记应由选举产生,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因此,用招标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明显违反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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