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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 护“未”成长——海丰县民政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活动
2024-08-28 10:59           来源: 海丰县民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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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海丰县民政局联合海丰县检察院在梅陇镇开展“与法‘童’行·护‘未’成长”活动。梅陇镇、梅陇农场农场留守和困境儿童及监护人近60人参加活动。梅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蔡丽珊出席活动,鼓励留守和困境儿童在逆境中锻炼意志,保持乐观的心态,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海丰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刘巧华、海丰县检察院检察官黄国林、检察干警黄境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重点强调:一是防性侵教育。防性侵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通过法条分析、案例讲解等形式详细介绍性侵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场所,提高孩子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禁毒宣传。通过播放视频短片,向孩子们普及防毒知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三是防溺水教育。通过讲解溺水施救、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动作要领,现场进行溺水救护等实践演练,有效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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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还进行兴趣表演、互动游戏、问答奖励等环节,现场派发羽毛球拍、篮球、学习文具等用品,并给梅陇镇3名因生活困难或患病困境儿童发放助学金和慰问品,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2024年以来,海丰县民政局开展多场次留守和困境儿童普法宣传、防溺水、禁毒宣传等关爱服务活动,为100多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为500多名儿童送去关爱和温暖。下来,海丰县民政局将不断延伸普法服务,拓宽关爱渠道,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共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海丰县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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