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殡葬服务充分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服务更有保障,选择性服务更加丰富,殡葬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殡葬综合监管有力有效,殡葬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殡葬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普及,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逐渐形成。
殡葬服务普遍惠及。着力补齐惠民殡葬政策上的短板,发展多层次殡葬基本惠民服务项目和选择性服务项目,从多方面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
设施标准全面提升。完善全市殡仪馆等级创建和评估标准,全部殡仪馆实施等级创建并纳入标准化管理。
公益设施做强做优。统筹推进与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
生态安葬全面推广。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楼安放、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
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殡葬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殡葬服务均等化,完善惠民殡葬公共服务
加大惠民政策实施力度。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市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惠及非汕尾户籍人口,进一步扩大免费范围、增加免费项目、提高免费标准。
优化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坚持立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完善以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为支撑、镇村殡仪服务站(点)为补充,与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
(二)殡葬设施生态化,推行绿色生态殡葬方式
建立节地生态殡葬管理机制。加快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土地复合利用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各县(市、区)落实节地生态殡葬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责任,确保节地生态殡葬设施服务覆盖范围。
提高殡仪馆环境保护标准。推进全市殡仪馆节能减排,科学配置火化机及尾气净化设备,实施老旧火化机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新升级,完善火化机尾气排放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火化机尾气监测长效机制。
实施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大力引导群众采取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新型生态安葬方式。规范树葬、海葬等新型安葬方式流程,丰富树葬、海葬等形式的理念和内涵,提高节地生态墓等文明低碳生态安葬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加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加强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三)殡葬行为文明化,树立文明殡葬价值观念
弘扬殡葬礼俗文明改革理念。建立健全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长效机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营造“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现代殡葬理念传播氛围。
促进殡葬服务人才队伍多元化。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经营性为补充的多种殡葬服务供给模式,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殡葬治理法治化,建设法治殡葬各项制度
加强殡葬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殡葬管理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完善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为从制度上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法制保障。加大殡葬领域标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标准化水平。
加强殡葬协同执法力量。坚持依法行政,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联合执法,各司其职,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殡葬领域规划用地、建设运营、价格执行、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殡葬管理法治教育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升殡葬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加强殡葬问题综合治理。加强殡葬领域问题的综合治理,提升综合治理水平。依法整治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行为。
(五)殡葬管理信息化,创新智慧殡葬服务应用
结合互联网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网+殡葬服务”,解决合法殡葬服务机构与群众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提高殡葬在线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进殡葬大数据治理能力。
利用物联网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与殡葬管理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地融合应用。搭建网上智慧服务平台,全市殡葬服务机构逐步推广应用线上业务咨询、预约预订、业务办理,网上祭扫、代理祭扫、预约祭扫等在线服务。
探索新科技优化服务方式。鼓励支持殡葬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动新科技在殡葬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火化设备设施升级,加强火化污染物达标排放,推动殡葬设备用品质量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政策链接: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