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汕尾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的批复
汕尾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汕尾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汕尾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中共汕尾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汕尾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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