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汕尾市林业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林业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汕尾市林业局创建广东省 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 2016-11-30 12:03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swslyj
  • 【字体:    

汕尾市林业局创建广东省

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汕创文〔2016〕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我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春华书记粤东考察调研讲话精神和省文明委粤东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突出“扭住‘三大抓手’、狠抓‘三大民生’、打造‘三大环境’”,突出打造“钢的班子、铁的队伍”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推进党建工作,按照“补短板、塑形象、重民生、抓督导、促创建”的工作思路、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为推动汕尾振兴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依据《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6版)和《汕尾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我局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高标准、全覆盖抓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加快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城市生态建设管理水平、城市生态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完成市交给我局的文明创建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夯实思想认识

 1、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1)局党组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学习制度,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办公室牵头)

(2)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做好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阐释。(办公室牵头、政务中心配合)

(3)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办公室牵头)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4)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我局门户网站长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在局办公大院内、办公室、会议室、电梯等场所广泛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办公室负责)

5)抓好核心价值观的贯穿融入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林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3、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6)重点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个人品德教育,突出抓好干部职工文明礼仪、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教育。(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7)开展“汕尾处处有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抓好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道德典型的挖掘造树,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社会风气向好向上。积极参与“我推荐、我评议‘汕尾好人’活动”,并把学习宣传贯穿于评选推荐工作过程,运用多种形式讲好汕尾的好人故事。(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8)进一步弘扬行业文明新风,传递社会正能量,积极参加市组织开展的“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办公室牵头)

(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建设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9)抓好干部学习教育,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10)抓好政务行为规范,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门户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办公室负责)

11)建立优质规范的服务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优化服务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企业负担,热心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杜绝“吃、卡、拿、要”等违纪行为,公开服务标准、明确服务程序、落实服务承诺,开展优质服务,树立文明服务新风,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90%以上。要持之以恒推进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全面改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实施企业跟踪服务制度。(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2.建设公开正义的法治环境

12)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法规科牵头)

13)抓好公民权益保护,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法规科牵头

14)抓好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局属单位党群组织建设。(办公室负责)

3.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15)加强林业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对林业行业风气的满意度。(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4.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6)加强对干部职工文明意识教育,遵守《市民文明守则》。(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17)抓好科学普及,完善科普设施,经常性开展“三下乡活动”。(办公室牵头,法规科配合)

18)抓好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公共场所道德秩序良好,文明交通蔚然成风。积极参与“善美之城”主题系列活动,弘扬和践行“包容守信,务实争先”汕尾城市精神,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5、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9)配合开展城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消除乱搭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拉乱挂、乱贴乱写乱画、乱扔乱吐等市容“六乱”现象。(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6、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用法治理念和手段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法规科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21)抓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22)抓好林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林业森林防火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防火办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7、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3)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对市区周边、交通主干道两旁山体绿化。加快制定上报《汕尾市林业生态景观提升规划》,待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划抓好实施。(营林科牵头)

24)加大桉树改造力度。加快制定上报《汕尾市桉树改造退出实施方案》,待市政府审批后抓好实施。(营林科、林纸办负责)

35)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每年落实全市建设不少于100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全面改善乡村林业生态环境。(营林科负责)

(三)建设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26)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少航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创文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创文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办公室牵头负责)

27)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局领导班子牵头抓总,各科室各单位各司其职,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各单位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创建格局。(局创文办牵头,其他科室、局属单位配合)

28)成立专门机构。局成立创文办,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兼任主任,并在相关科室抽调人员充分创文工作力量。(办公室牵头负责)

29)要加强创文办的自身建设。抓好创文办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创文工作经费。(局创文办、计财科牵头负责)

30)保障创文经费的投入。加大创建省文明城市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创建资源,形成多元投入机制。(计财科负责)

四、工作步骤

根据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工作安排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至10)

1、制定发《汕尾市林业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市林业局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

2、召开创文推进会。传达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全局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按照《关于进一步营造全面开展文明创建社会氛围的通知》要求,开展创文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第二阶段:强化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

1、根据局创文工作任务,按测评基本指标的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形成抓宣传、抓教育、抓整治、抓管理、抓督促等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书面,落实创建工作月报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

2、按照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要求,完成我局工作任务。

3、按照测评体系基本指标要求启动实施创建项目,重点组织环境整治、市容卫生、道德教育、依法行政、公益活动等系列活动,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完成测评体系中的基本指标要求。

4、局创文办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定期考核,抓好落实。月度督查考核情况在全局通报,对创文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落后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影响创文工作进度的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17年10-12月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迎检)

1、按照测评基本指标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测评方法”要求做好汇报材料准备,以备检查。

2、迎接市创文办的工作考核,总结创建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3、组织迎检工作,准备迎检资料,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再动员、再部署、再提高阶段(2018年-2019年)

1、2018年1月-2019年8月对照《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面进行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攻坚克难;深化各项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以高标准迎接省的测评考核。

2、2019年8月-11月组织迎检工作,准备迎检资料,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

1、适时召开大会,认真总结经验,表扬先进个人,推荐参加市评选表彰。

2、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启动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更好地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局的文明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汕尾市林业局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文明创建工作的统筹策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汕创文〔2016〕1号)和《汕尾市2016-2017年省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清单》的要求,将全局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责任到科室(单位)、到人。各科室(单位)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舆论宣传。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办公大院内宣传栏、电子屏幕、信息台、电梯等新媒体和公共设施上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四)加强社会监督。通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组织行风监督员座谈等形式,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创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市民对我局创文工作的投诉。

    

 

    附件:汕尾市林业局2016-2017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清单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林业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林业局”,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