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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2号)《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和《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汕府办函〔2023〕21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引导全市众创空间科学发展,构建优良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制定的《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汕科字〔2020〕57号)进行修订,制定印发《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汕科字〔2024〕117号)。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框架包括十三条内容,主要明确政策依据,明确众创空间主要功能与发展目标,明确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和流程,明确市级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标准,明确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扶持内容,是一部从众创空间定位、认定、管理、扶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四、实施意义
有利于加强我市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引导全市众创空间科学发展。
相关链接: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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