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导向 评建结合 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新发展——我市召开2018年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2018年6月14日,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组织召开了2018年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18年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部署开展全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全面达标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卢学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刘炎同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语委办主任或语委办专干,市直各中小学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市语委部分同志等共3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卢学军同志总结了近些年来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点明了存在问题,并明确提出,要通过开展广东省三类城市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中小学语言文字全面达标建设等三方面工作,切实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升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他指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决策的实际行动,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的现实需要。他强调,必须要明确一个目标、提高两种水平、落实三项措施、突出四大重点,确保开展好广东省三类城市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中小学语言文字全面达标建设工作。针对三个达标建设工作督导评估验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实际,他提出了四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厘清工作职责,主动有效作为;三要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自查整改;四要保障工作经费,强化责任落实。最后,他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动员部署,不拖不等不推,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有序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别是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等三个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对象,更要抓早抓紧抓实。
会上,刘炎同志组织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实施方案》《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国家、省、市的政策或文件,阐明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形势和目标任务,并进一步明确了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职责。
会议还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详细解读了《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导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指导标准及查评验收方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