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汕教〔2012〕9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邮政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关于开展中小学应急避险安全教育的通知》(粤教保函〔201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邮政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在全市中小学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普及师生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建设和谐校园。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汕尾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邮政局
根据本次竞赛活动要求,成立汕尾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设置安全教育活动专用信箱,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保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时间
四、参赛对象
各县(市、区)县城所在地小学三年级以上;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
五、竞赛形式
1、以国家邮政集团印制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宣传6连体邮资明信片”(含一联带邮资的有奖答题问函,4联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1联移动校讯通组成)为题材,其内容通俗易懂,安全知识面广。
2、各县(市、区)教育、邮政部门应于5月初,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明信片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校,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下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教育知识,并利用班会课等填写明信片中的答题,然后由学生带回家经家长签名后交回学校,同时班主任要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学校名、学生姓名、班年级、联系电话等。活动结束后,各地邮政部门应派员上门收寄(面上小学由中心小学汇总),并于
六、评奖方案
1、评奖设置
本次评奖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组设立获奖100名。
2、评奖方法
由市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学生正确答案回函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抽奖,并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和邮寄价值30元奖品。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邮政部门和学校要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为了配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用校园报刊、学习园地、宣传专栏、广播、安全管理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知识竞赛氛围。
(三)各地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联系人:陈文,电话:3396002;市邮政局联系人;吴凤平,电话:3361002。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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