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体育
教师技能大赛规程的通知
汕教〔2012〕77号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大赛规程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参赛资格及人员组成,结合我市实际,参赛人员分配如下:
城区:初中男体育教师1名(高级职称),高中男体育教师1名(年龄在40岁以上)。
海丰:高中男体育教师1名,小学男体育教师1名(年龄在40岁以上)。
陆丰:初中男体育教师1名(年龄在40岁以上),高中女体育教师1名。
陆河:初中男体育教师1名,小学女体育教师1名。
市实验小学:小学男体育教师1名(高级职称)。
华附汕尾学校:初中女体育教师1名。
市林伟华中学:高中男体育教师1名(年龄在40岁以上或有高级职称)。
二、各参赛人员根据省比赛内容及比赛办法认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三、参赛人员所在学校要大力支持,为参赛人员训练、比赛提供方便。
四、市将组织参赛人员集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参赛人员训练经费、比赛经费(食宿、保险、服装、体检、交通费等费用)由市负责。
请于4月12日前将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体育技能大赛报名表报我局思体艺卫科。联系人:黄永能,联系及传真电话:3398095,电子信箱:swhyn@126.com。
附件:粤教体函〔2012〕28号下载附件!
汕尾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