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教〔2011〕205号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我市教育系统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我市教育跨越发展,决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学校;优秀个人的评选范围为2008年以来未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其中,优秀校长的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正副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中层干部、职员。今年全市拟评选德育工作先进集体10个、优秀校长10名、优秀教师40名(其中优秀乡村教师2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教坛新星20名。
二、评选条件
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和奉献精神,本职工作成绩显著,无负面情况。
各项称号具体条件: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勤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开拓创新,德育工作有特色,师生精神面貌好,是育人的楷模。
优秀校长:以身作则,师德良好;办学思想正确,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推行素质教育,深入教学第一线,具有较强指导教学科研活动能力;学校管理能力强,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防流控辍工作有成效,办学效益好,有特色,社会声誉高,廉洁奉公。
优秀教师:热爱教育工作,教学思想端正,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探索,不断进取。在推行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成效明显,所教学生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所任学科成绩优秀。教学经验在县(市、区)范围内得到推广,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具有指导意义。优秀乡村教师还须连续在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幼儿园一线教学岗位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
优秀班主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努力培养“四有”学生,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工作,学生思想工作认真细致,在培优转差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带班级优秀生多,班风良好,在学校和当地社区有良好的声誉。
优秀教育工作者: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教坛新星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教龄3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内(截至
三、评选办法、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评选、组织审定的办法,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的推荐名额要向农村倾斜,各县(市、区)推荐的名额必须严格把关,坚持条件标准,宁缺毋滥。
评选推荐时间安排如下:
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填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1份,“推荐单位一览表”(附件3)一式2份。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填报如下材料:名册表(附件4)一式2份、申报表(附件5)一式1份、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6)一式10份、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有关论文,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验印章)、公开课证明、计生、纪检监察部门书面证明。
四、表彰形式
对评为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者,在教师节前进行通报表彰。
五、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汕尾市2011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市教育局将成立评选考察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考察结果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为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3390618、3390663(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人事科)。
六、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法,选出的对象要具有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2、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重点向农村学校,尤其要向在农村从教满20年且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倾斜。
3、各县(市、区)对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严格把关。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强调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4、辍学率超出本县或本县同类地区的学校和校长不得参评。
5、评选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坛新星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规定时间,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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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尾市2011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校长、优秀
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汕尾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汕尾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
4、汕尾市2011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推荐名册表
5、汕尾市2011年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申报表
6、汕尾市2011年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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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