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汕教〔2010〕100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现将依据《广东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制定的《汕尾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尾市义务教育规范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
汕尾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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