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汕尾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随联〔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3年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构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组织机构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新钦(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副组长:林金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 员:张善青(汕尾无线电监测站)
叶思臻(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卢展国(汕尾无线电监测站)
曾招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雪斌(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汕尾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随联〔2023〕3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检查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惩处非法经营,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 联合抽查工作内容
市工信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3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市工信局负责检查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等进行检查。
检查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0日。
五、 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沟通协同。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联合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 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遵守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及时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公示。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电话:0660-3365889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
版权所有: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技术支持:南方报业集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