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规定,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开展潮惠高速公路新增海城互通立交、赤石互通立交工程(汕尾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风险因素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潮惠高速公路新增海城互通立交、赤石互通立交工程(汕尾段)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概况
潮惠高速公路位于中国广东省东南部,线路大致呈东西走向,基本平行于沿海岸线建设的深汕高速公路;东起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接潮漳高速公路,西至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接惠莞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潮惠高速公路海城互通立交位于海丰互通与海丰西互通之间的莲花山大道处。海城互通立交新建6条匝道,总长2.651km,路基宽10.5m,新建桥梁714.000m/5座,新建收费站1座,新建涵洞5道,拼宽涵洞1道。
海丰服务区是潮惠高速公路的新增服务区,位于海丰互通与海丰西互通之间。海丰服务区新建1条匝道,总长0.633km,路基宽10.5m,新建桥梁200.000m/2座,170亩服务区一处。
工期安排:2022年底动工,2024年底建成通车,工期为2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评估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6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二)社会治安;
(三)环境污染;
(四)交通影响;
(五)社会经济环境;
(六)补偿方案和程序;
(七)施工作业安全;
(八)突发事故;
(九)噪声;
(十)水污染水土流失;
(十一)资金保障;
(十二)媒体舆情;
(十三)立项审批程序;
(十四)资金筹措;
(十五)征地拆迁范围;
(十六)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依法依规进行规划选址方面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对被征地居民的补偿和安置,严格执行征拆政策;
(三)占用及迁移基础设施需取得相关权属部门的书面批复,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影响降到最低,与基层单位就道路破坏的相关补偿达成协议;
(四)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交流和沟通,争取与群众达成相互理解和支持;
(五)相关部门应在开工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告知社会公众,并在项目周边树立标识引导车流;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扬尘、废水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时间与附近群众的休息时间重叠;按规定、按计划、按设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出的路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相关手续,选择恰当的工程形式,减少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
(八)合理的工程技术经济方案,落实项目资金来源,避免发生工程技术经济风险;
(九)建设单位应及时公开充分的、真实的信息,给予正确引导,同时也应合理平衡事件造成的各方面影响,防止不良舆论造成恶性宣传、社会矛盾等后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机构: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评估委托单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人:吴科,电话0660-3324226;何工,电话020-83731083转855,邮箱184914794@qq.com
(五)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丛云路399号
(六)评估委托单位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1号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