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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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七届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1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汕交〔2020〕31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至市城区现有燃油公交车退出营运后结束。
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已于2022年全部退出营运。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我局拟按程序废止《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汕交〔2020〕311号)文件,并草拟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1.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政编码:516600;
2.电子邮件:swsjtysj@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汕交〔2020〕311号).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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