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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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3180 号)精神,现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考核上报的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
如对汕尾市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意见于公示期内寄(送)至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二楼,电话:3325231,邮编:516600)。意见请署名或盖章(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请署姓名)并附联系方法。超过规定时限(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和未遵照上述要求反映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1.汕尾市2023年度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pdf
附件:2.汕尾市2023年度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pdf
附件:3.汕尾市2023年度出租汽车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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