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各小额贷款公司:
为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的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的申报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省金融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金贷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金贷监〔2016〕1号)
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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