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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 2022-09-13 17:0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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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促进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市金融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于9月11日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市是全省中唯一没有上市公司的地级市,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汕尾要加快实现辖内企业上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企业上市,解决企业在重组、并购、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问题事项,特别是把企业上市作为“一把手”工程的责任传导到各级党委、政府。市政府领导在去年协调推进信利工业重组有关问题事项时,明显意识到没有一个成文的工作意见作为指导指引,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会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工作时效。所以,只有拔高上市办的格局,建立更为畅通、更有执行力、更有针对性的机制才能把培育企业上市工作落地落实,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才会更有保障。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共11条意见。

  第一部分提出上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的角度提出2025年实现6家以上上市公司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提出上市工作的6项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上市工作领导机制旨在高规格调整设立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上市办,解决以前上市办协调指导不灵的被动情况;二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各县级政府、各行业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上市后备企业问题事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职责,解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三是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于上市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涉及当前法律法规无先例、存在重大无先例不确定性的事项,从上市企业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可持续发展、符合常理的核心意义去把握考量法规要求、立法本意和法律精神,作出决策决议,解决“无法可依、不予办理”的“衙门”风气;四是分类培育企业机制。把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进行闭环管理,实行专人对接,根据时间表和路径图,重点跟进、分类指导;五是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落实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的,按程序进行容错免责,消除党员干部工作顾虑。六是督查考核评价机制。把培育企业上市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进行量化,纳入市委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目标,通过督查、通报、考评等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提出上市工作的3个保障措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引导、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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