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举报案件2宗,其中标“*”重点关注件0宗。
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海丰县政府2宗。从污染类型看,大气1宗,土壤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海丰县政府,同时抄送市直主管部门,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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