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环保监督,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汕尾市将于“6˙5”环境日当天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群众届时可登陆微信关注 “12369”环保微信举报公众号,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除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由其他部门行使管理权限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汕尾市市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规定的由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使具体职权的行为外),通过本微信平台进行举报。目前,汕尾市环保局“12369”环保微信举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环保微信举报是“12369”热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渠道之外新开通的一个重要的举报渠道,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汕尾市环保局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二是建立规范制度。为确保微信举报工作落到实处,汕尾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了微信举报平台操作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则和管理规范,完善了微信举报事项办理流程,严格审批把关,明确时间节点和办理时限,同时做好舆情应对方案。
三是配齐人员设备。为确保“微信管理平台”信息安全,微信举报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汕尾市环保局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举办的“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交流培训班,提高微信举报受理工作人员操作水平。同时,配齐了微信举报平台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各项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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