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我局依照有关要求拟定了《汕尾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欢迎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4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综合科。
联系人:瞿祺,联系电话:0660-3569908,电子邮箱:swssthjj@163.com。
附件:2026年汕尾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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