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汕尾110kV品清(东涌)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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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提出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110kV品清(东涌)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东涌镇虎兰埔东北侧800米处果园内,距东涌镇约4km;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汕尾市城区内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虎兰埔东北侧,占地面积6400m2,为常规户外变电站,主变电器2×50MVA,无功补偿装置2×2×5010kVar电容器;110kV出线4回,含解口现有110kV桂竹至东洲双回线路进本站,新建110kV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1.07km,新建110kV单回线路长度0.79km。项目总投资为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5万元。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环评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配套环保设施已按“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施工、使用;制定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环保应急预案。 2.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 经现场调查可知,本次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和绿化措施基本有效,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绿地恢复,变电站周围、输电线路沿途植被恢复良好,未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电磁环境 正常运行工况下,本工程变电站站址四周边界工 频电场为9V/m~52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3μT~0.032μT;输电线路出线处工频电场为1820V/m~199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34μT~0.595μT;变电站西侧场界外1m~40m处的电磁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为7V/m~11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110kV兰东甲线边导线下20m处的电磁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为142V/m~199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0.034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本工程站址四周边界1m处的噪声水平为昼间39.3dB(A)~50.1dB(A),夜间36.9dB(A)~4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要求。站址南侧110kV线路下方的噪声水平为昼间48.7dB(A)~50.5dB(A),夜间43.8dB(A)~44.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中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要求。 (4)废水 维修、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5)固体废物 变压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设置有事故油池,可有效防治漏油事故的发生。变电站发生事故排油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建设单位承诺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运走并统一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