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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市利群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3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市利群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利群农业食品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是汕尾市利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赤坑镇茅湖村

项目概况

汕尾市利群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位于海丰县赤坑镇茅湖村,项目建设单位是汕尾市利群农业食品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是汕尾市利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199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71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厂房4140平方米,制冷机房411平方米,冷藏库2266平方米,办公室1974平方米,宿舍1550平方米,变配电房182平方米,建筑密度23%,容积率0.9,绿地率18%;项目建设主要为加工果蔬等农副产品,并对其进行冷冻、冷藏,年流通规模2万吨,主要辅助材料为冷冻剂液氨,年用量大约1.2吨。项目现有员工人数为60人,其中10人厂内食宿。一班制,年工作300天。

    建设单位于2011年4月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汕尾市利群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11年6月7日项目通过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于2012年1月开始建设,于2015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建有设计规模为4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调节污→混凝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MBR膜好氧池的处理工艺路线。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制冷机械等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采取限速和禁鸣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和分检后不适宜贮藏和运输的烂产品和市场垃圾等生产废料。经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查核实,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4.5t/a,生产废料产生量约133t/a,收集后送汕尾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环保管理制度

    5、建设单位制定了《汕尾市利群农业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措施,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明确了各责任人员的职责,专门编制了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验收监测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受理时间

2017年6月30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验收监测报告

 

(汕)环境监测(YS)字(2016)第0007号汕尾市利群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20161125.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20382   0660-33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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