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城区民生土石砂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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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民生土石砂加工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城区民生土石砂加工场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南汾一村乌梅坑埔鲎地山 |
环评机构: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城区民生土石砂加工场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南汾一村乌梅坑埔鲎地山,占地面积为6000m2,建筑面积为150m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从事土石砂加工,年生产建筑碎石30万吨、石粉12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物料储存、运输会产生粉尘废气,对设备采取封闭处理,物料密闭输送,并设置水喷淋设施降尘。
2.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
3. 生产设备、车间场地产生的泥沙废渣统一收集后回收出售给海丰县建和砂石厂,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4. 选用低噪型的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及减振措施,抽排风机安装于室内。空压机、发电机设置独立设备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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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