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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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 |
环评机构: | 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总占地面积为5000m2,工程总投资2858.69万元,处理规模为2500m3/d。项目整体采用“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工艺,其中一体化处理设备采用“AAO+竖流沉淀池+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经处理后尾水排入前进河(已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0年5月27日取得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区发改[2020]100号),于2020年5月27日取得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请求出具捷胜镇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意见的函>复函》,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8月建设完成,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为补办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2500m3/d,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收捷胜镇区生活污水,镇区生活污水和自身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反冲洗水、污泥池上清液经本项目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前进河。项目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密闭,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表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隔音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格栅渣和污水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