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 |
建设单位 | 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二期扩建工程在一期110kV升压站内预留场地上扩建1台容量为120MVA 的主变压器,1套SVG成套设备和1个GIS主变进线间隔。站内35kV电缆长度150米,在一期已完成电缆沟建设,本期扩建只需接线即可。本期扩建工程设计年输送电量约1.34亿度电,以一回110kV架空线路送出至110kV玄武站。 本项目总投资680万元。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电磁影响 《报告表》类比东莞110kV居歧变电站的电压等级、布局形式一致,主变容量较比本工程的小。《报告表》同步类比陵水文罗220 kV变电站的电压等级、主变规模较比本工程的大,布局形式、环境条件与本工程相似。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预测,本工程建成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4000V/m和100μT)要求。 根据《报告表》,为了降低本工程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的措施:①通过合理布局,110kV配电装置等设备布置在室内,通过距离衰减及有效降低了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影响;②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 (二)噪声 本工程建成后场址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本项工程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交由有处理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