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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华盛机动车拆解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9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海丰县华盛机动车拆解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华盛机动车拆解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华盛汽车循环利用(汕尾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YHQ-A05

环评机构:

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盛汽车循环利用(汕尾市)有限公司拟在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内建设机动车拆解循环利用建设项目,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万辆,其中燃油小汽车3万辆、燃油大货车1万辆、燃油大客车1万辆、新能源小汽车1万辆、燃油摩托车4万辆。项目占地3693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栋单层厂房,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暂存拆解产物。项目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以及1个事故应急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易受废油污染的区域主要为拆解预处理区、半成品贮存区,在易受废油污染的区域地面形成凹坑并设置格栅,对泄漏情况下的废油液进行收集,定期清挖油泥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该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废油液渗入地下。各车间的其余区域地面基本不受废油液污染,若有部分区域出现不可避免的少量油污滴漏,采用吸油毡吸附处理,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池+气浮一体化设备”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预处理回收燃料油及废油液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回收制冷剂产生的氟化物废气、安全气囊引爆粉尘、精拆粉尘、剪切破碎粉尘等。剪切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分别集中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2个15m高排气筒(P2~P3)排放。预处理回收燃料油及废油液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回收制冷剂时产生少量氟化物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箱”处理设施净化处理,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集中在各拆解车间,来自于等离子切割机、大力剪、气动割刀等设备,项目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动力电池、拆解收集的粉尘及不可利用材料,暂存于本项目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及废动力电池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液体危险废物及固体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液体暂存区及固体暂存区,并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处置。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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