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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

发布日期:2018-05-29 来源: 汕尾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陆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实际,积极划定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投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以良好保护,水质持续稳定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水源地环境污染行为。

  2013年,陆河县邀请技术专家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查摸底,编制了陆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报告,划定了保护区矢量图。2015年,陆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获省政府审批通过,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一些危害水源地安全的开发和建设项目得以及时制止。目前,陆河县通过省政府批准划定并纳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的县级和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9个,其中县级1个、镇级8个。

  2015年,陆河县财政投入25万元,对南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规范设立了保护区界碑、界桩、围网及警示牌,并在一级保护区设立物理隔设施和标识牌,以确保陆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20152016年度,共投入200万元同样对8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以后,陆河县环保局第一时间将9个水源地纳入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范围。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近年来陆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指标均达标,水质保持良好,并在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在今年的环境执法检查中,没再发现南告水库和其它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有新增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也没发现其他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和风险源,水源地环境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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