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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海域CB22-05矿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2023-07-07 16: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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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海域CB22-05矿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海域CB22-05矿区海砂开采

  (二)建设项目概况: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海域CB22-05矿区位于汕尾市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南侧海域,离岸最近距离约8.7km,矿区内标-27.03m~-25.57m(1985 国家高程),平均高程为-26.16m,地形相对平坦,矿区面积2.12km2,海砂资源储量2057.98×10 4 m3 。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 

  电子邮件:swshyglk@163.com

  联系电话:0660-3385329

  传真:0660-3385329

  地址: 汕尾市政和路六号

  邮编:5166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9446181

  邮箱:453893185@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办公楼3栋六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05矿区).doc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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