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5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多次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以及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做到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准确把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和剖析问题根源,专题研究制订有力整改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形成了局领导班子带头、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同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反馈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将问题分为党建、生态文明建设、土地管理、规划管理、行政审批和财务管理等6大类,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局党组书记切实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领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跟进调度、跟踪督查问效,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主动担起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性整改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找准病根、对症施治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日常管理,从体制机制入手,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制定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差别化配置资源要素的指导意见》《汕尾市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自然资源局成立进驻5G+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班的方案》 等系列文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重视,深化改革和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的问题。
(1)具体问题:局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细化学习计划。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季度学习安排表,明确各季度学习专题、时间安排计划、研讨重点等内容,确保理论学习有序扎实开展。二是严格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做到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为1天以上,提前发出集中学习通知,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研讨发言材料,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力戒理论学习不认真、走过场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通过“第一议题”组织理论学习和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0多次,发挥了局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抓紧抓实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4次、邀请专家辅导宣讲2次、讲专题党课8场、实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次,组织观看红色电影3次,引领全局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争做时代先锋。五是举行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宣讲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形势政策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新形势,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
(2)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同样马虎应付,虚构学习记录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责成涉及问题相关党小组作出书面检讨,认真进行反思和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开展约谈工作。涉及问题党支部负责人已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严肃批评和认真教育,当事人已作出书面检讨。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局机关各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党支部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并坚决全面整改到位。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完善修订《“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局机关各党支部政治学习进行督查,坚持每半年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并通报督查情况,推动政治学习督查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加强学习指引。局机关党委坚持每季度定期向机关各党支部印发“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认真谋划引导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提高机关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质量。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践行“两个维护”仍有差距。局党组责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具体问题:耕地保护工作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自然资源在线巡查,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状态。二是集中开展违法用地整改攻坚战,组织各地各部门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抓好违法用地整改。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提请市政府出台《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四是全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周密部署,加强组织调度,倒排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垦造水田项目进度,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动工垦造水田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积极做好储备补充耕地整改工作,全市储备补充耕地整改103个项目规模30561亩、耕地面积21910亩,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认定整改合格102个项目耕地面积21806亩,认定合格率为99.53%。
(2)具体问题:土地卫片执法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压实土地卫片执法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于2021年4月9日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从严从速开展20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高站位、高规格部署违法用地整改。二是严抓督导。开展违法用地整治攻坚战,建立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日报制度,联合市政府督查室以通报、提醒、现场督导等方式,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提升整改率。三是强化警示约谈。针对卫片整改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进度还不够快等实际情况,召开全市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约谈会,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要求各地聚焦行业监管主责主业,主动担当做好2020年卫片整改推进工作。四是重点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涉土涉矿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大办案力度。五是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在常学常新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杜绝案件办理出现程序性、规范性错误。六是对于巡察反馈有关案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已依法依规完成整改工作,按规定办结案件。
(3)具体问题:生态修复工作有待提速。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制定了《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及时完成了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在全省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中,我市进度较快。二是与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合作共建汕尾海洋预报台事项,已于2021年8月6日完成共建事项。三是开展《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6月24日印发实施。四是开展海洋防灾减灾体系项目建设。推进渔港水文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工作,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2021年海平面调查评估工作已于2021年底完成;海洋减灾能力调查评估项目已基本完成,成果准备进行专家评审。五是切实加强市自然资源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力量。经我局统筹协调,由汕尾市自然资源测绘队协助技术中心开展测绘等外业工作,解决技术中心缺乏测绘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问题。同时,加强该中心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于2021年7月5日发出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为汕尾市自然资源技术中心招聘相关专业人才,目前已完成笔试和面试工作,正在对招聘对象进行考察。
(4)具体问题:“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即“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并联办理的业务模式;实行“一套材料”并行,即同类登记申请材料受理窗口一次提交、内部流转办理,确保群众只进一次门、跑一次路,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实行不动产一般登记1工作日内办结,根据“先税后证”原则,申请人需先完税后再申请不动产登记,如申请人仅缺少完税材料的,可先容缺受理(容缺受理期间,不计入办事时效),经后期积极主动协调税务部门,提高办税效率,现已实现同步办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2021年年底已完成切换使用省厅不动产登记系统,经做好数据迁移、系统设备对接、测试联调,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证书证明功能已上线启用。二是制定了《关于市自然资源局成立进驻5G+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班的方案》,成立了进驻5G+智慧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专班,优化了审批流程,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牵头办理科室。
(5)具体问题:自然资源供给改革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我局联合市工信局出台了《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实施意见》,以及制定宣传手册,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用地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明确属优先发展项目用地地价优惠政策。二是制订出台了《汕尾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国家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的宣传力度,鼓励意向企业申请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全面落实弹性年期出让政策;联合市工信局制订《关于深化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差别化配置资源要素的指导意见》,提高我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完成了《汕尾市区工业控制线划定及管理机制制定项目》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市规委会审议;印发实施了《汕尾市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四是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起草了《汕尾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社会公众意见,并经市政府审议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请示审核,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复应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五是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用地指标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各地相应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汕尾市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实施指标管理与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的用地指标使用奖惩和考核制度。
(6)具体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完成阶段性工作。一是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清查工作,摸清各县区灾毁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和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督导力度,督促相关县区加快使用专项资金。三是对未能按时完成专项资金使用的县区,采取暂停该地区用地指标使用,直至其完成整改工作再予以解冻的措施,倒迫相关县区按时完成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四是对项目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了书面检讨,督促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具体问题:局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不够重视,2018年以来未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或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安排。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三是坚持做到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具体问题:意识形态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阵地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督办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设置了干部职工阅读角,建立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宣传墙,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及时更新宣传墙、电子显示屏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依法依规管好思想理论阵地、网络舆论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筑牢机关意识形态“根据地”。三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抓好对网站、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的监管,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口,把政治要求体现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科学处置工作,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可管可控。
(3)具体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内容。2021年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4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二是组织举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2021年8月11日,我局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为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进行辅导讲课,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队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压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田,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尤其是对在网络、微信工作群、朋友圈转发不良信息、发表不当言论的,坚决严肃处理,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较为突出”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1)具体问题: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局党组主要领导扛起主体责任,2021年度局党组坚持做到定期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深入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新形势及研讨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完善修订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督促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2)具体问题:纪律教育学习月开展不够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举办了纪律教育专题学习培训会,深化党员干部对纪律教育学习的认识,深刻理解在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纪律教育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订了《汕尾市自然资源系统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并扎实落实活动方案的各项内容。三是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针对本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廉政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和谈话提醒工作,并做到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以标本兼治和持续深化为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四是深化三大“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阳光工程”工作部署,制订实施了2021年度三大“阳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从纵深推进“阳光用地”“阳光用矿”“阳光用海”“阳光规划”“阳光执法”和“阳光资金”等6个方面,持续深化三大“阳光工程”,推进“阳光工程”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全覆盖。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四风’顽疾久戒不绝。原市国土局党组、原市规划局党组、原市海洋局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认真,纠治“四风”不够彻底。”的问题。
(1)具体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党的十九大后,个别下属单位仍顶风违纪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清退工作,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下属事业单位均已按规定完成清理清退工作。二是对相关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单位负责人均已作出书面检讨。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规范津贴补贴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
(2)具体问题:超标准报销费用。原市海洋局党组对交通、培训经费开支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超标准报销费用清理清退工作,已对原市海洋与渔业局超标准报销的费用进行清退,并上缴财政部门。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三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把经费开支审核关,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的,坚决不予报销。
(3)具体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时有发生。局党组开展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一些干部未认真履职。如三方询价形同虚设,费用报销审核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采购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成了会议接待餐费超支出部分费用及原汕尾市国土局办公楼及大院维修费多支出税费的清理清退工作。三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已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监管和验收,并及时办理完成报销手续。
(4)具体问题:下属单位同样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下属单位办事服务大厅人员考勤、举报信箱设置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立即将涉及问题当事人调离窗口岗位,并指定专人于每周一定期开启检查举报信箱,建立开箱记录台账。二是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完善考勤登记制度,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等电子登记考勤,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局2021年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政务环境优化和作风建设,重点整治“冷硬横推压”“吃拿卡要拖”“庸懒散浮怠”等各种现象,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3.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原规划局党组廉政意识不够强,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
(1)具体问题:土地出让管理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落实土地出让前将出让方案上报市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议由成员单位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并由市招拍挂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出让底价,于土地竞价半小时前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底价输入交易系统。二是严格遵守省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机制,禁止设置影响土地出让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通过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严格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明确宗地交付标准,确保地块达到“五通一平”的条件,并将每宗土地资料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审核,经省、部审核通过后公开出让。四是在土地出让工作中,依据城乡规划用途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先行分割为不同宗地后再出让,杜绝住宅用地“捆绑”出让;对不同用途但高度关联、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综合用途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经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再整体出让供应。五是完善土地出让签约程序,在签订出让合同前进行合法性审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用地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六是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宗地达到交付条件,避免受让方因土地未净地交付而欠款产生滞纳金。
(2)具体问题:城乡规划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组织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实现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做到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新建房地产类项目,居住用地最大容积率不得超过3.1。三是停止执行《汕尾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用地计容面积的折算规定》,避免出现国有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用地折算容积率的问题。四是严格执行《汕尾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建立委托第三方独立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制度,建立项目规划验收阶段第三方测绘单位核实制度,加强了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核查核实,避免出现屋顶绿化代替绿地计算绿地率等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停止所有历史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并制定了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
(3)具体问题:不动产登记超时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给群众和企业创造流程更简、质量更优的不动产营商环境,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窗受理”,整合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环节,压缩了办事程序,落实“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受理材料,实现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并联审批,让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提供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已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1工作日内办结。
(4)具体问题: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将原市国土局“转嫁”支出全部款项退还相关下属单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报销行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相关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财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参照执行,并责令下属单位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下属相关单位已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财务人员予以更换。
(三)关于“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党组第一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具体问题:局党组落实党建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列入工作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突出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善修订《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各党支部班子配备和党员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配齐配强机关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党务工作力量。四是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将年度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日常党建工作开支。五是加强机关党建督查工作。修订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建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坚持做到定期每半年至少对机关各党支部工作进行督查一次,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具体问题: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坚持定期每季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议,及时研究讨论发展新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等事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党建工作程序,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并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二是坚持定期听取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分析新情况、新动态,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强化机关党支部落实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修订印发了《机关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局党组抓党建工作乏力,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1)具体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修订“三会一课”制度,把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党建督查重点检查内容,并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的督查。
(2)具体问题: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修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把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政治生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建督查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局机关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督查工作,督促机关各党支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自身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3)具体问题: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修订印发了《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标准,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按月收缴党费,对机关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有效规范了局机关各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4)具体问题: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发展党员指导工作。为机关各党支部配备了《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修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并于2021年5月30日向局机关各党支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发展新党员工作环节、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用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提高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对机关发展党员各阶段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发展党员的程序、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并向局机关各党支部印发了《党员档案材料目录》,要求党支部落实党员档案专人专管,将党员档案资料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5)具体问题:换届选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为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配备《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要求局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严把换届选举程序关,严格把好换届选举批复文件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
3.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到位”的问题。
(1)具体问题:个别年度党组会议记录本丢失,个别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和保管局党组会议记录本,同时要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加强业务教育培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与会人员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逐一发表意见,并由专人对会议主要内容规范详实全面进行记录。三是严肃对会议记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具体问题: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加强政策学习。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党办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选人用人政策水平,坚决杜绝执行回避制度不够严格、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均要求拟提拔人选或考察对象填报《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严格审核考察人选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的情况,避免任职后形成回避关系。在选拔干部和研究人事事项工作中,对须进行回避的人员均要求其进行回避,避免出现违反回避制度的情况。三是对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情况,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专项治理范围、时间安排、重点治理问题和工作步骤,着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2013年以来局党组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情况开展了倒查,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原因,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推动局党组切实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为建设高素质自然资源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四是严肃对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具体问题:编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编制管理工作。坚持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进人均须报经市委编办批准用编后,再办理任职手续,做到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把进人使用编制第一关,严禁超编制进人、事业干部占用公务员编制的情况。二是采取置换使用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方式,逐步消化个别事业干部职工占用公务员编制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对于下属事业单位历史遗留的人员超编问题,经与市委编办多次沟通协调,通过推进下属三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下属相关三类事业单位调整为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将部分编外人员列为不使用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并统筹使用下属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逐步消化解决历史遗留的人员超编问题。
(2)具体问题:科级领导职务空缺较多,多个下属事业单位长期未配正职。
整改情况:完成阶段性工作。进一步配强配齐机关中层领导岗位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完成了局机关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2个中层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制订了直属事业单位3个正职领导职位人选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正在着手开展推荐考察等工作。此外,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建议多调整交流综合素质好且专业能力强的干部到我局担任中层领导职务。
(3)具体问题: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力度。2021年度以来,完成公开招录公务员3名,其中:测绘工程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和不限专业各1名;另正在开展公开招录的公务员7名,已完成笔试,现正在进行资格审核;计划从县(市、区)选调公务员4名,正在办理转任手续;完成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规划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2名、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审计学专业各1名。二是鼓励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取专业职称,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三是鼓励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在职教育,2021年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1名,正在进修在职研究生学历2名,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四是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自然资源大讲堂业务讲座。2021年以来,已组织局干部参加自然资源大讲堂业务讲座3次,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有关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现有工作人员新形势下的自然资源业务水平。
5.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具体问题:纪实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12月公开招录了1名公务员进入局机关党办工作,进一步配强组织人事工作力量,实行干部考察纪实材料专人专管。同时,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强化会议推荐计票工作,在清点推荐票时,明确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避免出现计票不准确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选拔干部纪实材料,按照“一事一记、一批一卷”和“分类别”纪实的原则,严把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切实做到深入细微,保证纪实的准确性,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对工作程序、重要情况和特别问题进行“摄录式”全程纪实,确保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进行归档,规范建立完整详细的纪实材料档案。
(2)具体问题:存在谈话调研推荐走形式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规定,强化干部考察谈话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谈话调研推荐环节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并在谈话调研推荐中详细记录每个谈话对象推荐理由及人选政治表现等情况,力戒谈话调研推荐出现走形式的现象。
三、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再鼓劲、再发力,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持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见底到位。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着力推进自然资源“双高”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强化党建引领重要作用,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市委、市政府推动“三大行动”、打好“六大会战”的主战场,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双高”示范省建设这一主抓手,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强大动力,谱写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77239;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电子信箱:swzrdb@163.com。
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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