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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2021-08-13 15:3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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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5号)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汕尾市品清湖沿岸、品清湖西部小岛和金町湾

    建设内容:清淤疏浚工程、妈祖广场放生平台工程、品清湖栈道与观景平台工程、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海岛污水处理站)、海岛监视监测基地(海岛监测站)、金町湾生态环境监测站、小岛(东南)岸滩整治、金町湾沙滩保洁工程、品清湖西北部现有沙滩补砂工程、海堤生态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汕尾市政和路6号

    联系人:薛国雄

    联系电话:0660-3369588

    联系邮箱:swshyglk@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邦鑫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风浦中路679号14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622155924

    联系邮箱:932211978@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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