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
《关于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新校区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汕国土区[2017]27号)、《关于申请办理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新校区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汕体[2017]1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新校区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017-441502-82-01-802763)业经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汕发改[2017]59号)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已列入2017年汕尾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教学条件差、办学难问题、全面改善汕尾市区体育建设条件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选址位于你区香洲街道,市城乡规划局同意项目选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拟用地总面积5.00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4.9992公顷(耕地0.0046公顷),未利用地0.0008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你局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你局应督促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工作。
四、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我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6月16日。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