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经原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同意,我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任务,需要衔接落实。原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职责整合至新成立的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需要适配新的管理机制。有的部门提出,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较为广泛,各领域交易标的物不同,交易方式、交易规则、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管理等存在一定差异,且各领域已有相对独立的规则体系,建议将政策名称调整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数据管理要求,厘清各方主体职责边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保障交易活动统一规范、开放透明、公平竞争、高效便民,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础概念、基本原则,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实行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动态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职责分工,明确省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依托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章平台建设、运行与服务管理,主要阐述了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平台三系统”建设架构及建设要求,以及运行保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要求,明确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场所、专家抽取、见证、档案等公共服务履职要求,明确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禁止行为以及监督评价机制。 第四章数据管理,主要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利用、数据质量监测、数据应用支撑和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管理要求。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优先适用条款、办法解释主体、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确保各地各部门、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实施细则》内容。推进省电子服务系统优化升级,加强系统联通,强化数据共享,推动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和应用。 政策原文: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